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管理与优化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莲都区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管理的通知》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及安排。
2、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以2023年4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生源;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4月3日—2005年4月3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3年4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须有部队表彰文件或证书);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8810办公室)
3.报名当场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于2023年4月9日上午9时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因天气等原因需变更体测时间的会提前告知)。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于4月1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88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9:00—11:3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要求双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应不低于岗位数的2倍,不达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数。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2倍的,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小数四舍五入)。
(五)本次招聘体测、笔试、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有新招聘需求时,可从成绩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择优录用。
(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公众号和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告公示栏和“平安莲都”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七)本公告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咨询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治处0578-2787238;
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3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3/3/28/art_1229427871_5086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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