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123人、通信员、消防车驾驶员59人。
(二)工作地点: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四)合同签订: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执勤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4年1月1日以后;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相关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A1、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
3.通信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体格检查。在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征信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三)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五)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招聘人员将组织90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45天为见习实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及通信员,9-12万元/年;消防车驾驶员,10-13万元/年。(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超过8天,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四)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退伍士兵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聘报名表一份;
(三)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原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役人员携带退役原件及复印件;
(七)个人征信报告(入职前三个月内);
(八)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需如实提供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的个人证书版块
六、其他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体检、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在报名后1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体检、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9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2号
0574—55666015邱老师
报名方式:
可通过网站报名也可扫描二维码线上报名(电脑端建议采用谷歌浏览器报名 ):http://220.189.211.77/OAapp/htpages/app/module/register/htNgFbStaffSignIn.jsp?id=5f6f183719e540929ef976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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