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温州市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学类政府雇员8名,从事案件辅助办理、法律文书等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2年10月9日起至10月21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联系人:陈先生,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笔试及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法学政府雇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2/10/13/art_1251606_59058118.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