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3年师资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若干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志于越城区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招录学科对口或相近(附件3)。年龄在30周岁(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5.户籍不限。
(二)岗位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国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祖楠班)”、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师范类毕业生;
4.第一批(段)录取(三位一体提前录取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段>线)的师范生,且获得过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或获得过学校综合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学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37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时间:自2月28日8:30起到3月8日17:00止。
(2)网址:http://61.174.212.227:8906/
(3)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校开具的、含具有报名资格内容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③获奖证书(证明具有报名资格);④学校开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⑤学校开具的本校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学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证明;⑥师范类专业证明;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如网签等)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如实提供书面说明;⑧其他证明自己具备报名资格的材料;
其中材料②-⑥,只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的材料即可。如:以硕士学历报考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即可。
学校证明均须学校相关部门开具,二级学院不予认可。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毕业生者资格初审工作。
(2)考生应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做好材料补充等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为2倍),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60名的学科,将增设“面谈”环节。根据具体报名人数,分成若干组进行面谈(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分组)。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相关通识及综合素质。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各组中(按同等比例,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确定最多30人入围面试。
需面谈的学科,如面谈当天实际报到人数未满60名,该学科不再进行面谈,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需面谈,相关公告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适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要求:
(1)《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新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系统中状态栏为“复核已通过”后下载打印);
(2)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答辩。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面试的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签约、择岗
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直接与区教体局签订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教师事业编制的预录用协议。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在与预录取人员签订预录用协议时须收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原因未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前完成签约的,视作放弃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预录用协议签订后,组织考生进行择岗。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学校。
五、体检、考察、录用
择岗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违约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所涉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该学科毕业生、原“211工程”高校毕业生。
2.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新教师招聘中,拟录用人员(含未按规定签约、择岗,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参加2023年后续批次招聘。
3.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终止该人员的招聘程序,取消应聘、录用及当年度后续场次应聘资格。
6.预录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预录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优秀研究生,给予相应补贴。
9.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882623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联系人:傅老师、金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534077/index.html?number=
本公告解释权归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下载>>>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3/2/27/art_1229534077_59075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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