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性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首批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校,先后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优势(特色/重点)专业10个、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诚招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富有创新创业精神,愿意投身高职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的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教师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备注: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1日。
2.境内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经学校按规定程序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不拘一格。
(二)相关待遇
1.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及保障
人员类别 | 绍兴市相关待遇 | 学校相关待遇 | |||
安家补贴 | 房票补贴 | 薪酬及社保 | 科研配套经费 | 住房保障 | |
教授 | 9万元起 | 35万元起 | 薪酬:一人一议。 社保:符合条件,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 | 根据在研项目,一项一议给予经费资助。 | 130㎡人才公寓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
博士 | 9万元 | 35万元 | |||
副教授 | 9万元 | 35万元 |
2.其他人员相关待遇及保障
基础薪资:按照学校薪资制度,根据应聘者受教育背景、职称情况、工作资历等核定。
竞争性收入:按照学校相关奖励文件,根据个人岗位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服务性收入:按照学校相关分配文件,根据学校、所在单位(部门)、个人社会服务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社会保障:按照绍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分别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和学校编制管理。
住房保障:符合学校规定条件者,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为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低租金住房。
人才政策:应聘对象符合绍兴市委人才办相关政策,可申领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等人才奖励资助。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2.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人才网(www.sxrc.org.cn)。
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xvtc.com)。
4.国内“双一流”、“985”“211”高校就业网站。
其中,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有意向者,即日起请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或《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和应聘材料(要求见附件3)发送至rsczp@sxvtc.edu.cn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和初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入围考试考核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教育背景特别优秀人员以及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考核:时间为2022年7月中旬,分为用人单位(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先由用人单位(部门)通过网络面试方式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部门)进行考试考核,具体安排由各用人单位(部门)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通过用人单位(部门)考试考核的人员,进入学校层面的考试考核。通过学校考试考核者,递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考试考核以试讲、综合素养测试、专业测试、学术报告、面试等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教师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等。行政教辅岗位考试考核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综合素养、岗位胜任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根据应聘材料、考试考核等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排定名次,并根据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心理测试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六)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0028;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340766(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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