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女性保育员63名,食堂工作人员32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各招聘幼儿园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保育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7 月30日以后出生);食堂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保育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保育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食堂工作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食堂岗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
5.平湖市户籍。
三、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时间一天(上午8:30—下午15: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幼儿园园务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平湖市部分幼儿园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各招聘单位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和平湖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
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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