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试行)》(青教人〔2016〕180号)、《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和《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4名,其中事业编制6名,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8名;幼儿园教师70名,其中事业编制5名,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3名,劳动合同制教师62名。具体岗位及职数见下表:
关于报备员额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说明:
1.报备员额教师是指民办学校报县委编办备案,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单列管理的人员。
2.劳动合同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纳入县编外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专项分类管理。
3.报备员额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人员默认兼报报备员额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人员默认兼报报备员额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
高中教师岗位:各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事业编制后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
幼儿园教师岗位:各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事业编制后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根据各学段与学科要求,报考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浙江省户籍(生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关报考学科专业要求。报考学科相应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青田县户籍(生源)。
2.在2021年7月16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的,须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报名。);或是在2021年7月16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下表专业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2.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高中各学科教师招聘职数时,相应减少本学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招聘计划。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数的2倍时,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6日上午9∶00-11∶30。
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一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具体范围、题目类型等不作具体规定。
笔试地点: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正式开考后不得入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高中教师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7月30日下午3∶00-4∶30,县教育局。
2.面试
高中教师面试时间为8月1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面试形式为说课。
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为8月2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8:00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其中高中教师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幼儿园教师面试入围人员,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后,高中教师按笔试成绩占55%和面试成绩占4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择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教师管理,与民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纳入学前教育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青田县户籍”是指入学时户籍为青田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公告发布时户籍在青田县的考生;“浙江省户籍”是指入学时户籍为浙江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公告发布时户籍在浙江省的考生。公告发布之日后迁入户口的,不得报考。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招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6.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578-6822583),以便及时纠正。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县教育局),6824892(县教育局),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830329(县教育局),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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