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锦绣实验学校发展需要,决定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非事业编制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南浔锦绣实验学校非事业编制教师岗位22个。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因先后需进行两场次校园招聘,各招聘场次的具体岗位计划以现场公告为准。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本科为师范类的,户籍不限;
2.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全日制毕业的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
优秀毕业生具体指获得校(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二等2次)及以上或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正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且获得过校级综合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高校(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以上“荣誉”、“奖学金”和“职务”均指学年度,如属“学期”则按1/2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星期三)9:00—11: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吉林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周四)9:00-11:3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田家炳楼B座就业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填写附件《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均只对本校学生开放。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准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疫情影响,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笔试未能举行,故取得时间可延迟到到2021年8月入职前);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谈。
(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00开始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吉林大学
时间:2020年11月26日(周四)下午13:00开始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田家炳楼B座就业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3.形式:均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1.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全日制本科生补助10万元(分三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可补助20万。
2.设立租房(生活)补贴。来浔工作后,在南浔区未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期限为3年的租房补贴。(1)申请人居住在父母(投亲靠友)家里或居住在员工宿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2)申请人在南浔租房居住,补贴标准上浮50%,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25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750元/月。
六、其他
1.本次异地招聘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除取消招聘活动外,其他如遇现场地点位置临时变动等情况,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均为非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区相关政策规定,参照我区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南浔教育网(http://www.zjnxedu.cn/)
5.本解释权属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572-3018158
附件1.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赴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赴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
2020年11月17日
文章关键词: 浙江教师招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