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市夏衍中学等32家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9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细情况详见《2021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国家“一流学科”专业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或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4.省级师范类院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三)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市级综合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获奖,或地市级一等奖上奖项的优秀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应届本科生须在2021年8月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应届研究生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材料确认三个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2: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jg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上传各类报名材料附件后进行岗位投递。报名所需材料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在职教师报名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岗位投递成功后无法修改简历信息,请在投递前确认个人资料已完善。仅注册不投递岗位,
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3日9时—2021年3月12日13时。
各招聘单位对岗位投递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应聘人员,可在复审结束前向江干区教育局反映。
2.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3月10日13时—2021年3月12日17时。
江干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下发考试通知书,告知现场材料确认和考试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各项安排。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江干区教育局告知理由。
应聘人员可登陆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二维码见后)进入“个人中心”,须经绑定后可在“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材料审核状态和后续结果。
(三)现场材料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安排携带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确认,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现场材料确认环节中被发现有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由江干区教育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上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统一办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1:2021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8:教育部直属、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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