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交通辅助人员160名,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不含)以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户籍不限;
4.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5. 要求于2024年7月18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6.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要求。
7. 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予招录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交通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招聘勤务辅助人员160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1、现场报名:7月18日—19日(9:00—12:00,14:00—17:00)可前往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城区郭东园巷8号中闽大厦北四楼),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附件下载)、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表、⑤个人征信记录、⑥一寸照片。
2、 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7月20日9:00—7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扫下方二维码报名。
3. 招聘公告通过上城门户、杭州市人才网等平台发布。
4.资格审查及需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以短信确认为准,收到通过初审短信请按照短信要求时间内进入钉钉群(群内通知后续流程),未按照时间内入群的视作放弃。
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提交,初审未过者,不进行二次报名、补充材料,视作未通过。
未收到短信的可联系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例如驾驶证等)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800米(女)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实施。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公告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适当进行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六)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交通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交通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合同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与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已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招录工作信息可在“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查询。人力资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571-85029302,工作日9时—12时,14时—17时30分)。
附件: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zsc.gov.cn/art/2024/7/18/art_1497142_59076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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