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南浔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共招聘52名事业编制教师,共分两个场次进行,其中浙江师范大学场次招聘26名,湖州师范学院场次招聘26名。如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人数不足计划数,则核减后的岗位纳入湖州师范学院场次进行招聘。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第一类:2022-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第二类:2022-2024届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第三类: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或三等3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高校师范生教学等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或校(院)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3)第一类报考对象所学专业不限,第二、三类报考对象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可用相应学科的国考合格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代替)。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要求年龄:本科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规定的不宜录用人选不宜应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审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审。
2.时间:2024年1月。
3.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
其他普通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赴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从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国考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类证明,所学专业和报考学科相符的证明材料,其中小学教育专业还需学科方向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携带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当场接受资格审核。
5.本次招聘分两个场次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场次且一个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并做好行程安排。
(二)面谈
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面谈情况,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报考音体美、信息岗位面试需要进行技能展示,请考生自行准备相关用具。
(三)面试
面试以微型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岗位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备课、技能测试、上微型课分别占20%、20%、60%)。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当场放弃的,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同一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选岗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报名地点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挑选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选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使招考工作合法有序、周密进行,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0572-3023385 0572-3023673
六、其他
1.本次异地招聘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除取消招聘活动外,其他如遇现场地点位置临时变动等情况,不再另行公告通知,考生可直接联系应老师咨询,联系电话:13655820280。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报名、面谈、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①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
②南浔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
5.本解释权属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3023575
文章来源:https://www.zjnxedu.net/ZhengWuGongKai/59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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