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满足市直学校(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直学校(单位)需求,拟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或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30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每场结束后,已招录的岗位计划相应核减,未招满(含放弃后未递补)的岗位计划沿用至下一场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包含: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及同期毕业留学回国的择业期人员;
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一般30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北师大专场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赴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方案和公告报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具体校招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报名、资格审查、资格比选、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州教育网、“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邮箱地址附后),进行网上预报名。2023年拟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或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地开展校招,以公告通知为准。网上预报名的仍需现场报名。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北京人才周专场
现场宣讲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7日下午15:30-17:00,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北大厅;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
注:外校报考人员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index.html)“入校申请”系统申请入校,参加招聘会。
2.其他高校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至11 月中旬,地点、岗位等信息关注后续发布。
3.报名者需提交材料(含网上报名):
①《衢州市直学校赴高校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若有);
③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读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符合要求的普通话证书(若有);
⑤学校盖章的成绩表;
⑥获奖证书;
⑦其他体现技能、特长及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提供以上材料扫描版,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以“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命名;现场报名以上2-7项需审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和未签约证明)。
4.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时报考者可按岗位同时与多所学校咨询交流,选择其中一所意向学校报考,同一场次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学校或岗位。
衢州市教育局在考试前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比选
资格比选由本次外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个别因报名人数不足的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其他特别情况需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6.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其中,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7.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试合格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8.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衢州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9.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按照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教师岗位的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因人员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
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学校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要求
招聘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2.衢州市直学校(单位)招聘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衢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jyj.qz.gov.cn/art/2023/10/11/art_1229278217_5186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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