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全区义务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3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区属学校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4.持有与岗位适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高学段(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时间:自7月19日8:30起到7月27日17:00止。
(2)网址:http://61.174.212.227:8906/
(3)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其它需要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
(2)考生应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做好材料补充等工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更改报名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于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经局党工委会议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报名人数不足3人(特需岗位或紧缺学科为2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9日8:30—7月30日9:15。
提醒:为避免影响笔试进场,考生应于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前打印好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分学科,主要考核教育政策和理论、教改理念和要求、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文化知识等(包括文字书写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30日9:00—11:00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安排
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安排资格复审,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按公告要求前往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区属学校2023年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
(4)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思考和答题总用时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六)预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择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择岗人员名单。
择岗人员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预录用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在体检及之后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方式以审阅考生档案资料和就读学校(所在)了解为主,同时结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照《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 号)及《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的意见》(越检法办字〔2020〕2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违纪等方面的联审。
(八)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于2023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按时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者所修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该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学校具体负责,区教体局监督与指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傅老师、金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446491/index.html
绍兴市越城区多校联招联考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3/7/18/art_1229446491_4070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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