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第二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20人,其中普高18人,职高20人,初中64人,小学118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研究生;(2)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放宽至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5)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
2.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①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全国“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的人员;
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6.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职教口语专业课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一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考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学历所学的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具体要求如下:(1)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20届、2021届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7.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4月1日16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yhjy.cn。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2日9时—4月6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4月8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4月13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1:3,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参加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对象: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9人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为1:2,不足1:3或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导各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考核,招聘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二)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导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荣誉层次、学历学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各校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岗位,报余杭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批准后,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统一办理。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3.应届毕业生须与聘用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4.聘用人员符合余杭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https://jszkwap.hzyhjy.cn。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6.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8916028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8267。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yhjy.cn/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