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提前招聘部分2021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注:各招聘学科的招聘计划数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本科生于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新招聘教师须在有关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签约、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递交材料确认报名”的形式:
(一)网上预报名
请有意向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7日上午11时前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fc8a3e754bc4813ddcdd69d
或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
网上预报名完成后,请考生于2020年12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携带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现场报名。路途较远的可将报名材料进行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0-4071617。邮寄的报名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12月29日。
因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网上预报名并递交了报名材料的方为报名成功。江山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不得进入招聘后继相关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二)筛选
从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中,通过综合比较,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筛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筛选出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筛选出的考生全部入围面试。
(三)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答辩或互动,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总分100分。报考中小学体育的除面试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得分计入招聘总成绩。
面试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预录取。原则上根据招聘计划,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仅参加面试的招考岗位以面试得分作为招聘总成绩;须进行技能测试的招考岗位以面试、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招考岗位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得分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五)签约。预录取人员须当场签约,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现场签约,若违约必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其他考生必须现场签约并缴纳就业诚信保证金5000元,待2021年9月到校上岗后退还。所有预录取考生在签约时须承诺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至少满5年。
(六)公布结果。江山市教育局与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予以公布。
(七)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江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八)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签约学校或江山市下属学校参加2-3个月的随班实习。实训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九)考核和资格复审。2021年暑期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预录取资格。
(十)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21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已明确安置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安置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或实习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5万元左右;高中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7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为非江山籍教师提供城区过渡性居住用房。
(四)实施购房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按以下面积折算标准进行补助: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50平方米给予补助;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20平方米给予补助;
上述人员若为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购房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事业单位引进的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应届考上一段线高校本科毕业生,按10平方米给予补助。
上述购房补助总额不超过实际房价,上市自由交易时限为10年,不动产证发证之日起服务江山不满五年的,须按面积等额退回申领的购房补助,服务江山五年至十年上市交易的,不足年限按面积差额退回。新引进的人才必须全职引进,引进后五年内在江山首次购房,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兑现。补助标准按购房时间所在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折算。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它事项
1.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可在本批次或其他提前批次中补录。
2.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
3.本批次教师招聘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网址:
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617。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二楼209室)。
附件:
1.江山市2021年提前新教师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3.应届生证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文章关键词: 浙江教师招聘 2020浙江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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