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与计划
(一)报名要求
1.户籍要求:信息、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初中社会学科限浙江省户籍,语文学科限金华市户籍,其他学科均限东阳户籍。
下列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原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年部属师范院校和省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各学科教师均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初中各学科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各学科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教师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见附件1)。其他学科面向社会招聘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学科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根据自身专业特长选择学科。
6.教师资格证要求:2019年(含)前的高校毕业生(原国家“211工程”大学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见附件1)的教师资格证书。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各学段招聘计划
初中段(见附件2)
小学段(含特殊教育)(见附件3)
幼儿教育(见附件4)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以笔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系统(http://zp.dyedu.net/zp/login.aspx),按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相应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图片)上传,待网上资格初审成功后,将网络自动生成的《东阳市2020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书面打印并本人签名,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考生将志愿直接填报到具体学校(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城区幼儿教育学校不需要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1月31日下午15:30(正月初七)。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汉宁西路252号)。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东阳市2020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即现场确认最后一天,现户籍迁移就读高校的考生凭户口簿迁移记录) ;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含)以前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收考务费100元/人(收费标准与自学考试相同。本次缴费在政务平台上进行,请确保手机中已下支付宝APP,并保证有相应金额用于缴费,工作人员确认缴费完成后进行现场拍照);
(8)现场拍照。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随带材料到地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月5日将报名及志愿情况进行公示。 3月10日早上9:00—下午4:30允许报名人员调整志愿(不跨学段、不跨学科),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操作。
3月13日公布调整后志愿意向情况。
(三)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以笔试(闭卷)+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以笔试(闭卷)+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1)教育基础知识,10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2)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
3.考试安排。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信息、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小学信息、特殊教育)考试日期、考试时间与其他科目一致。考试设置均与自学考试相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www.zjzs.net/)。
4.试讲(技能测试):在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公布后,以招聘的计划数按比例(小学语文以1:1.5的比例,其他学科以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5.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
总成绩=笔试(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40%+技能测试×60%。
其他学科:
总成绩=笔试(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试讲×40%。
6.2020年4月9日—4月1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在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7.考试说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www.zjzs.net/),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另行公告。
8.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20年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五)体检、考察
根据填报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1入围体检,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又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入围。
1.体检
除幼儿园教育外其他学科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幼儿教育学科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各门学科按总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计划数择优录取,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2)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总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3)根据城区学校招聘计划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生,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未能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录用时,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在非城区学校岗位中选择就业。
(4)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规定日期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公示期满后,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有就业单位的考生,在签订聘用手续时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20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0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特殊教育学校参照非城区小学进行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用等执行。
3.报名情况、资格审核结果、岗位调整结果、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在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上述网站上公告。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市纪委监督电话:86656173。
附件:
1.相近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
2020年1月10日
附件1:
相近专业限于:
体育:健身与防卫 武术与搏击 运动训练 竞技体育 体育保健 社会体育 休闲体育等
美术:艺术设计 绘画 动画等
音乐:戏剧 表演 舞蹈等
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限于:
英语:英语、外语等教师资格证
科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教师资格证
社会:社会、历史、政治、思想政治、地理等教师资格证
信息: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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