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赴杭州师范大学提前招聘部分2020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注:本次提前批招聘将赴杭州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过程中可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适当调整招聘指标,若有未完成计划也可顺延至下一场招聘进行。
二、招聘时间
2019年11月16日(周六)13:30—16:30。下午接受现场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等环节。
三、招聘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9号楼。
四、招聘条件
报聘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11、985、“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浙江省内师范类院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它省(直辖市)直属重点师范类院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全国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师范类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校优、省优毕业生;
5.江山生源的需江山中学毕业,且上大学一本线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6.幼儿教育招聘可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本科生于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于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硕士研究生及全国985、211、“一流建设大学”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相应学科本科毕业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其它报考对象须在2020年7月资格复审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否则取消签约、聘用资格。
2.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相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含幼儿园)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工作人员赴杭州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接受毕业生现场报名。为招聘效率,报名者须登录网址:https://dd.jsform.com/f/5dc8c3d4a987b542e1ed0ea2
或扫描本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报考信息进行预报名,并于11月16日现场提交《江山市2020年提前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4日10点。
(二)筛选。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2:1及以上的,方可开始组织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招聘计划按不大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名单。
(三)面试、技能测试。本次招聘按筛选名单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技能展示或试讲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答辩或互动,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音乐、体育和幼儿教育等学科在面试后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各100分。
(四)预录取。本次教师招聘原则上根据招聘计划,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有技能测试项目的,以面试成绩和技能测成绩1:1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在确定预录取名单时,适当考虑性别比例等必要因素,个别学科优秀人数较多的,可适当增加预录取指标。
(五)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江山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参加1-2个月时间的随班实习,实习学校和时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实习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可在当时当地医院举行,也可先行约定,待资格复审后再进行。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七)签约。当场体检通过和约定推迟体检的预录取毕业生,可当场签约,交纳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支付宝、微信支付)。
(八)公布结果。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87/index.html)上公布。
(九)考核和资格复审。2020年暑假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20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上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六、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5万元左右;高中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7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35岁及以下的“211”、“985”、“一流建设大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安家费20万元,如果在江山购买商品房可补助40万元,并每年发放1.5万元政府人才津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计划数暂设24名,招聘计划中的学段设置、学科设置和招聘人数可根据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具体情况而作相应调整。
2.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
3.本次外出招聘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4965212、4071670。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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