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农村学校教师进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要求
详见《江山市城区城郊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实施意见(试行)》(江教〔2018〕63号)。
二、招考岗位和指标
1.城区初中(12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科学2名、社会4名、体育1名。
2.城区小学(13名):语文7名,数学3名,英语1名、科学1名、体育1名。
三、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招考要求的教师,将申请报告和《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市内阳光流动申请表》(附件1)、《2019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市内阳光流动综合评价量化表》(附件2),填写好自评情况,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校审核;
3.所在学校负责按江教〔2018〕63号文件要求,对申请对象的评价量化表得分情况进行审核(每项得分均要求附上相应的材料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和“与原件相符”印章),连同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附件1)一起送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8室);
4.市教育局对推荐的对象进行复核,根据江教〔2018〕63号精神,确定参加公开上课考试名单;
5.咨询电话,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965212,4071670。
现场上课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应负责审核报考者条件要求和综合评价得分,并在相关复印件、综合评价量化表上签字。凡提供虚假证明者,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进城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2.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4072097。
本文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附件1:2019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年江山市城区学校教职工阳光流动综合评价量化表.docx
江山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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