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3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共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2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 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8日(周五)至8月19日(周六),9: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景苑路32号南楼1楼。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电子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的,审核不予通过。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门,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相应比例(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数2人以上的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后勤类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及考察政审环节。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放弃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8/15/art_1230541_59076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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