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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8-15 11:28:20     来源:京佳教育

  根据江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专业、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要求等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根据《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此次招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应届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凭学生证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社会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周四)8:3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703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7楼)。

  4.资格审核通过者根据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2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进行加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由于体检和考察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选聘人数内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8月14日(含)。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国内高校的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不能按时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三)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咨询电话:0574-89582509。监督电话:0574-89582520。

  附件:

  1、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社会考生报名表

  3、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4、工作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3/8/14/art_1229105199_58946352.html

文章关键词: 浙江 事业单位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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