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全区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应对突发疫情的高效处置能力,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16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7号)六楼会议室(报名人员须持温州防疫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温后方可进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取得相应的笔试资格。医学检验岗位(岗位代码:00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2年9月19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卫生检验岗位(岗位代码:002)按照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9:00-11:00。
2、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2年9月20日至21日(9:00--11:30,14:00--17:3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511室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另行加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由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尚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检验技术初级(师)资格的拟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9月5日起至9月14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9月8日前向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商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另行确定。
(二)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请予关注。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本次招聘不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7-56760675、56760605,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0577-88201190、88202157、88108900,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88990785。
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2/9/5/art_1229484980_5906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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