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有1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楼报告厅(晴川街405号)。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免冠证件照(贴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3)承诺书(附件3);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相关页面原件、复印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如学校网签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公章)、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的岗位类别,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9)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改报。通过资格初审且符合开考比例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一次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单位通知相关人员,通知后2天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5.核减岗位。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除外),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反馈初审结果。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或合同)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年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签订当年取得合格证书承诺书)。
6.专业条件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7.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全国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和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此次招聘计划中的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0.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医学专业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2.在考前1周内由各报名单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应告知原因,否则视为放弃。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纸质版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考生可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告知。
5.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由报名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各报名单位在面试前三日内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除以上文件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并于提交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41793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5.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6.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417930/index.html)。
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附件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9510899。
附件1:2023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hzxh.gov.cn/art/2023/6/2/art_1229417930_4170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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