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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海宁市硖石街道农村文化阵地管理员招聘1人公告

2020-04-13 10:14:3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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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基层文体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文化阵地长效管理,更好地发挥文化礼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构建和谐文化中的作用,经硖石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海宁全市招聘村级文化阵地(一类)专职管理员 1名。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基层文化工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女性),海宁市户籍。

  3.有团队管理、活动组织和策划能力,具有相应文艺特长,并能熟练操作运用电脑。

  4.有突出文艺专长和艺术类学校毕业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4月13—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艺术特长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到硖石街道文明建设办(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办事处二楼1209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硖石街道村级文化阵地一类专职管理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由硖石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开考。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对宣传文体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

  5.考察。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体检及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任人员将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对象须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由街道统一分配至用人单位,并进行两个月试用期。

  未尽事宜,由硖石街道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707529

  联系人:楼雯 手机:18329032676(778376)

  硖石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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