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鄞州区发改局直属企业,是主要承担政府订单粮食收购、地方储备管理、应急粮油供应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国有粮食企业有的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以上岗位欢迎2023届应届生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30-2023年7月30日16:30。
2、报名方式:点击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2023年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22年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
受理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2023年8月1日17:00。(暂定)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2023年8月2日9:00-2023年8月4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初审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3年8月5日8:3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3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依照指引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资格复审当日,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10分制),合格分为7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6倍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并在面谈甄选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3、面谈甄选成绩仅作为确定笔试候选人员名单,不作为最终录用成绩。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初定2023年8月9日09:00-2023年8月12日9:30,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已取得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选择“2023年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初定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背景调查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以递补。
五、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28871234(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8877297(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工作日)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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