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信访局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信访局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社会工作)3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信访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另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1月22日。
7.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有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7:00。
2.报名要求: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名电子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tzs_12345@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联系电话:88513220)。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鉴于本次选聘采用统一考试形式,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选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前,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比例进行核减。面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报名者最迟需于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教师身份的,最迟需于面试前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证明。
4.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入
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市信访局局务会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8513105。咨询电话:88513623、88513220。
台州市信访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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