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园城市,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二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的通知》(开人才〔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工业大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开化县 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和相关高校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设计与建筑学院楼大厅室外场地;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14:00—17: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考虑到高校管理需要,非现场报名所在高校的毕业生参加现场报名时,请事先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向的可前往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各类等级(资格)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表、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4.报名要求: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因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本次浙江省开化中学教师岗位通过“综合素质考评+笔试+上课考核”,其他岗位通过“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1.综合素质考评:招聘单位根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基层适应能力、职业规划以及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因素,结合所在学校对综合表现的评价或推荐意见,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综合素质考评得分只作为确定入围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参照高考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上课考核:上课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性格特质、基层发展潜能和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笔试(上课考核)、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签约资格。
(四)签约
1.浙江省开化中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上课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2.其他岗位根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岗位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书者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
开化县金保信息管理中心 0570-6523295
中共开化县委党校 0570-6523587
开化县教育局 0570-6012795
开化县卫生健康局 0570-6014235
附件: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2.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综合素质考评内容.docx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4/5/21/art_1229090858_5307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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