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是经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支撑和保障北航中法航空学院在杭办学。研究院将按照“高水平、新机制、国际化”的办学定位,以紧密的产教融合和一流的科学研究支撑北航中法合作办学。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录用后尽快到岗,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到岗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管理岗-岗位-姓名”,如“管理岗-人事管理-张三”,报名邮箱talent_zfai@buaa.edu.cn。报名材料包括:《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研究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研究院将以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符合资格初审的人员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
(二)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预计于9月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心理测评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研究院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符合政策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入职或放弃入职的情况,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联系方式
关于本次招聘具体事宜,请向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0571-89308160
邮箱:talent_zfai@buaa.edu.cn
附件:
1.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辅助类岗位招聘计划
2.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辅助类岗位应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3/8/3/art_1229125915_4189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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