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人武部及镇街道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湖市专职民兵教练员(以下简称专职民兵教练员)10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人武部及镇街道武装部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退伍军人,具有的组训能力,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3月4日至2004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平湖市人武部(平湖市新华北路303号)。
报名材料:《平湖市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
2、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于3月11日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平湖市人武部组织实施。岗位报考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人选,不到40人则直接进入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30%)+军事素质考核成绩(30%)+面试(40%)组成,如无笔试则综合成绩由军事素质考核成绩(40%)+面试(60%)组成。笔试、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61号)相应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联系:平湖市人武部值班室,电话:0573-85632810。
平湖市人武部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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