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面向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附件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可不受毕业院校条件限制。
留学归来的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923所国(境)外高校(附件3)、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E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0位高校(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1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已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6月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5)(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1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并按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暂定6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
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替补人员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
(五)公示、聘用、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平阳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和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五)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平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七)《202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五、优惠政策(仅面向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
1、对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6、上述政策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81235280577-581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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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rc.com/News/Show/19672
文章关键词: 浙江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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