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9个岗位21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6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的体检机构认定。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应聘者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有博士、高级职称者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受此限。
3.应聘资格的确认。通过资格初审者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初试时,需审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二)资格复审
初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不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2)岗位素质测评
岗位素质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岗位素质测评方式:采用用人部门面试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技能的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对高职教育教学、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岗位素质测评由专门成立的 测评小组,针对应聘人员在岗位工作理解、语言表达、内容组织、职业形象、时间掌握、综合评价等6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总分10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和候考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地点参加复试;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形式为面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环节一般还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附件: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五批).xlsx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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