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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选聘14人公告

2020-10-29 11:01:18     来源:京佳教育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14家市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教师岗位2个、医生岗位1个。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舟的部省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也可以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见《2020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zsrls.zhoushan.gov.cn/),点击下载《职位表》,查询各选聘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需咨询有关事项的,请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本次公开选聘通过钉钉软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县(区)报考人员还需经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盖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钉钉发给选聘单位联系人,选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选聘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选聘单位以电话或钉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

  选聘职位计划数与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一般达到1:3开考,若不足1:3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选聘计划。选聘计划取消的,选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选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医生岗位除外)。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进入选聘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11月8日上午9:00—11:00

  2.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教师选聘岗位。语文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形式,满分为100分,按说课成绩高低根据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育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实操的形式,说课、实操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说课占50%、实操占50%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根据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说课、实操合格分均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

  4.医生选聘岗位。采用面试+技能考试的形式,面试、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面试占50%、技能考试占50%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根据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技能考试合格分均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由选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次选聘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选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聘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选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的情况和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分别在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和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0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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