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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2020-09-21 11:14:46     来源:京佳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3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杭州市拱墅区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资历。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担任社区两委及以上人员报考面向拱墅区所辖社区两委及以上职务人员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相关专业目录上的规范名称(详见附件2)。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一对应。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9.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以2020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0.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并认定。

  工作经历的认定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社区工作者和两委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的认定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1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2018年和2019年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截止报名日未就业过的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

  1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9月30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填报信息与相关原件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填报说明详见(附件7)。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9月30日晚上21: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重新改报或报考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6日上午9:00-10月9日中午12:00,报名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退费。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通知后,在10月9日下午17:00前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报考费,不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缴费,可于10月9日上午9:00-12:00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1105室)申请免缴报考费,逾期未递交材料的视作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0月17日中午12:00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招聘方不再通知考生,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全部客观题),满分为 100 分。

  3.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信息一致,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入围名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用人单位通知,在的时间、地点及携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原则上由本人参加,如本人确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出具委托书、签名并由委托人带上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当天未按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入围面试资格。有放弃或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在2020年10月29日中午12:00前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已领取《面试通知书》后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需递交放弃声明,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2020年10月29日中午12:00前未递交放弃声明的或递补人员未按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站是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http://www.gongshu.gov.cn/)。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6)。

  2.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招聘岗位咨询:详见《杭州市拱墅区2020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各招聘单位的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4.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拱墅区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1-88251998。

  附件:

  1.杭州市拱墅区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专业目录

  3.资格复审材料

  4.专职社区工作者(含两委及以上职务人员)报考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

  6.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7、网上报名填报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文章关键词: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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