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我县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事业中的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杭医保〔2020〕1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招聘第一届基本医疗保障义务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淳安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外地户籍但在淳安长住人员)。
二、义务监督员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拟招聘基本医疗保障义务监督员20名,聘用期2年。
三、义务监督员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性别、职业不限,具有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等综合素质。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淳安县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
4、为人正派、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淳安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参与淳安县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县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反映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社会监督;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五)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307室)。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发至党政网邮箱(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或QQ邮箱(40148337@qq.com)。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至17:00。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负责人吕卫军,联系电话:64828891。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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