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编外用工招用备案(备案号 BWYG2019--024),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拟招用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招用范围:入围2018年、2019年磐安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面试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要求:法学类、经济学类、建筑类、土木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按照政府购岗人员标准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用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地点:10月15日至10月22日17:0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北镇街2号)五楼办公室。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程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人数要求的,均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程序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已参加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五)公示招用程序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到2019年10月22日下午5:0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4662887。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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