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办〔2017〕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县委办〔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受各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委托,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户籍、性别、年龄、学历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50周岁及以下指196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19年8月20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4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就业局(太平东路84号,原县总工会大楼)四楼会议室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已就业人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报考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相关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岗位的,需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测试后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龙游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2652、0570-7567171。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附件1:附件1 2019年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附件2 2019年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的函.doc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