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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人公告

2023-07-27 11:57:14     来源:京佳教育

  为推进普陀区医共体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普陀区医共体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陀区医共体是以普陀医院为牵头单位,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及11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浙江省内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医院之一,系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分院、浙江海洋大学附属医院、波音公司首家海外工厂国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3年12月顺利搬入东港新院,2016年11月JCI评审,成为本地区首家通过JCI认证的医院,2022年8月通过新一轮省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复评。医院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现有职工近1300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近250名,全国劳模1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医院设21个病区,40个专业专科,一家心血管研究所,一家综合性分院,实际开放床位915张,年门急诊量130万人次左右,住院人次3万以上。2017年医院迎来了建院百年华诞,经过几代人辛勤耕耘,现已成为舟山市东南部规模最大、设施最全、技术力量最雄厚的公立三级综合医疗中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33名,其中普陀医院26名、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普陀医院六横分院)5名、普陀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委托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中医共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及成员单位普陀医院六横分院招聘岗位见附件1-1、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委托招聘岗位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7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7、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具体由普陀区医共体牵头单位普陀医院负责实施。

  (一)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4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1210室人事科,咨询电话:0580-3030030、0580-3860382。

  3)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2023年7月24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4)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1份;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8)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

  (10)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或pdf格式)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发送至邮箱:zsptrmyy@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日17: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2023年8月4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1210室人事科进行审查。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普陀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原则上报考人数临床医生1、临床医生2和临床医生3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倍,护士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其他岗位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关规定核减,具体另行公告。

  (二)考试方法和时间

  1、考试方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2、考试内容:笔试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普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聘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普陀医院及普陀医院六横分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否则,将按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处置的通知》(舟普卫党组[2022]9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所有聘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分配,对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7、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普陀区人社局0580-3012192,普陀区卫健局0580-3052118;普陀医院纪委0580-3030755。

  五、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210/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陀医院人事科:0580-3030030(兼传真);0580-3860382; 13515809722;

  普陀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0580-3013253;13587046676

  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1).xlsx

  附件2: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来源:http://www.putuo.gov.cn/art/2023/7/24/art_1229699210_3812959.html

文章关键词: 浙江 事业单位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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