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浙江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9家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共推出10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遴选计划。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202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市辖区县及以下各级机关和中央、省部属单位在湖机构中已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4.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
5.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突出,从事公务员工作期间获得过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同等效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6年7月以后出生)。本次遴选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7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州市人民政府网、湖州市组织工作网下载《职位表》,查询遴选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遴选职位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7月31日17时止;采用邮箱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区县、乡镇(街道)报考人员需经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邮箱报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报考单位邮箱;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多头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202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
(三)资格初审
遴选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需对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单位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关遴选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笔试通知
遴选单位负责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具体遴选单位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能力素质和党风廉政情况及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试岗等方式进行。
遴选单位商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湖州市人民政府网、湖州市组织工作网、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在遴选工作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遴选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托情、打招呼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 0572-3390657
湖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y5CJinj04bbKZpg9YSD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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