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我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交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慈溪市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公交驾驶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慈溪市国有企业招聘公交驾驶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法行为被执法机关拘留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一系列程序择优录用。
(一)信息发布
通过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慈溪人才网“国企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17:00。考生通过登录慈溪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注册个人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附件材料”栏提交本人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资格复核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相关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报名材料欠缺等原因资格初审退回考生,可于10月14日23时59分前再次提交报名)。报考人员可在10月1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四)面试
公交驾驶员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分析、服务规范操作知识以及对公交行业的认知。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直接确定驾驶技能考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资格复核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
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六)驾驶技能考试
驾驶技能考试分为路考和场地考,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倒车移库、道路驾驶熟练程度、服务规范操作程度、应急处置能力等。驾驶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
总成绩由面试成绩的20%与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的80%计算合成,即总成绩=面试成绩×20%+驾驶技能考试成绩×80%。若总成绩相等,以驾驶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以路考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慈溪公交驾驶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增毒检、心理健康测试项目。经查患有不适宜担任公交驾驶岗位工作疾病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企业自行组织,结果报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薪酬福利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聘用之日起6个月内,用人单位需再次招聘同岗位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1238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委托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开展。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52315
技术咨询电话:0574-63938205、0574-63938200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联系(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附件:
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9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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