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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4-07-31 09:30:29     来源:京佳教育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鄞州区发改局直属企业,是主要承担政府订单粮食收购、地方储备管理、应急粮油供应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8月1日;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国有粮食企业有的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30-2024年8月7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报名链接地址:http://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4年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8月1日9:30-2024年8月9日12: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的可进入面谈甄选。

  4、资格初审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4年8月16-17日8:3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包含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岗位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请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⑤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依照指引参加面谈甄选。

  5、请在规定时间到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谈资格,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面谈甄选

  1、时间:资格复审当日,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10分制),合格分为7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6倍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并在面谈甄选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3、面谈甄选成绩仅作为确定笔试候选人员名单,不作为最终录用成绩。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初定2024年8月21日09:00-2024年8月24日9:30,具体以笔试公告及短信通知为准。

  2、已取得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连接地址:http://ningbo.jobs.o-hr.com/,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材料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初定2024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称从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考察

  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以递补。

  五、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公司网站和鄞州日报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4、本次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5、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 (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28871234 (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8877297(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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