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乐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台州市路桥区陆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负责路桥黄礁区块资源整合及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维护。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下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路桥区属国有企业现国企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10:00—2023年8月18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台州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kw.tzrc.cn)进行报名。报名路径说明详情请扫文末二维码附件2。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均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审核进展。
本次台州市路桥乐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平台上及时公布。
3.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系统内样表及填写模板请扫文末二维码详见附件3,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等材料。
特别提醒: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其中国(境)外就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均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请扫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年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0日)以此类推。
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不含8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公司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在开考前3天(2023年8月24日10:00-8月26日20: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未通过者或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司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8:00-8月21日24:00。
(二)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委托专业机构出卷,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对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及地点:8月27日,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科目缺考者或0分者不列入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签名的《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司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在“路桥陆海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生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路桥陆海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空缺职位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3年8月10日(不含8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8月10日(不含8月10日)。
(三)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五)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六)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路桥陆海集团反映(电话:0576-89211285)。报考人员对网站公布的面试对象公示及录用人员公示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路桥陆海集团反映。
(九)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本公告由台州市路桥乐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9211285(应女士)、0576-89211283(陈女士)
监督电话:0576-82516500(路桥区国资工作中心)、 0576-82899112(路桥陆海建设集团)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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